中新網8月8日電 據馬來西亞《光明日報》報道,馬來西亞一名患有情緒病的43歲華裔男子在飯館與人發生爭執,在慌亂中抓起飯館的刀叉外接式硬碟指向到場的警員,被控罰款800令吉。
  涉事的這位名叫陳偉龍的華裔男子來自雪蘭莪州黑風洞,原本從家鄉駕車到居鑾一家康復中心休養,卻因為多日沒有服用藥物,一個人身無分固態硬碟文步行離開康復中心,走到亞依淡一家飯館找食物充饑,結果卻人發生爭執。
  7日,陳偉龍被當地法庭指控於當地時間4日晚上1外接式硬碟0時30分左右,在亞依淡居鑾路邊一家飯館,用一把刀子和一隻叉子指向公務人員莫哈末沙林,蓄意阻礙對方依法執行公務,觸犯了刑事法典186條規定的阻礙公務人員辦公。
  在這項條文下,他原會被判不超過2年的監禁,或不超過1萬令吉的罰款,或兩者兼施。由於他俯首認罪並要求輕判,最後被處以罰款800令吉,若無能力繳納則以監禁2個月取代。  (原標題:大馬華裔與人爭執 慌亂中用刀叉指向警察被判固態硬碟罰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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